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行动方案》是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提出的。要以使人民和市场主体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衡量标准,加快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长三角区域未来成长动力很大程度在于各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和错位发展,在营商环境建设上相互对接、相互协同。这一方案的出台,是对长三角区域未来发展动力的一个突出强调。
此外,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提到,从长三角整体层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利用三省一市各自取得的成功经验,在长三角范围内进一步拓展,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
营商环境优化
从单个城市向区域整体覆盖转变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行动方案》中的长三角地区,除了传统的江、浙、沪“包邮区”,还将安徽省纳入其中。《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如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等。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资质资格跨区域互认通用,是对营销环境的整体优化,不仅有利于本区域各项业务的协同,更实现了跨地区的业务协同,使得不同地区的协同对接更加便利。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营商环境建设已经取得明显进展,包括在企业开办、水电气办理、建筑许可、财产登记、纳税服务、企业注销等领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但前期营商环境的打造,相对集中在某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内,现阶段,从长三角整体层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利用三省一市各自取得的成功经验,在长三角范围内进一步拓展,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杨畅指出。
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
专家:尊重企业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在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行动方案》也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畅通行业准入、退出等全流程通道;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等。
杨畅认为,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对于前期企业普遍反映问题的有力度回应。“特别是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对于政策的可预期性,更有利于企业把握政策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更有利于企业在合理合法合规原则下加快发展。”
基于此,《行动方案》提出,要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是让企业在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中享有充分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刘俊海认为,在企业经营时,内因或外因的出现会让企业陷入经营困难,企业休眠制度能让其赢得喘息之机。而破产预重整制度则是政府在企业运营困难时仍然保留企业市场主体资格,尽量维持企业的生命,是鼓励重整、减少破产清算的体现。“这两项制度尊重了企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能够打造与人为善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专家:消除各学科人才引进阻碍
在吸引人才方面,《行动方案》强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在风险可控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加大国际化高端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
如何理解风险可控领域?白明表示,除某些特定产业外,都可理解为风险可控领域。他举例,对于高精尖手术人才、律师人才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国内外的医疗环境、法律体系不同,国外人才不一定能够胜任。
刘俊海指出,风险主要是指安全风险,例如国家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经济安全风险等。同时,刘俊海认为,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以往的人才引进在自然科学学科方面的共通性更强,人文社科的通用性更弱,而这一认可清单制度的建立,无疑可消除各学科人才引进的阻碍。
在白明看来,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有助于最大限度利用国外的资源。
《行动方案》还明确指出,推进长三角区域人才社区建设,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顺畅流动。
建立区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专家:打造无缝对接公共数据库
《行动方案》提到,要建立长三角区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同时,加快建设诚信长三角,健全失信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统一长三角地区失信信息公示范围,聚焦重点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失信惩戒制度。
白明指出,数据的覆盖范围越大,数据的含金量就更高,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如何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白明表示,必须要通过制度设计,减少数据横传的障碍,确保数据流通共享。
刘俊海则更详细地指出,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外,一方面,政府的公共数据需要开放查询共享;另一方面,企业数据包括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股东信息等也需要进入系统。“打造24小时、360度全方位,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实时查询、无缝对接的公共数据库。”刘俊海认为,这一方案的出台无疑是开了个好头。
如何健全失信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刘俊海指出,应从企业、政府和社会3个角度入手。一方面,企业要守约践诺,“爱惜自己的羽毛。”另一方面,监管者要保持重拳,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的权限,激浊扬清,惩恶扬善,保护投资者、消费者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旗帜鲜明地制裁打击破坏公民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同时,全社会应推进协同共治,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媒体行业应加强监督,消费者应加大维权力度,司法部门要开门立案,凡诉必理。
白明则表示,企业发展经营,信用最为重要。加快建设诚信长三角,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对企业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政策,使得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失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来源:红星新闻